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機構職能
單位職能:
(一)協助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以及港口、航道、水路運輸等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行業統計分析工作,協助行業信用管理工作。承擔港航許可管理及執法指導的輔助工作。
(三)承擔水運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投資計劃和預算編制的輔助工作。承擔水運建設項目的技術指導工作。承擔水運建設項目及港口岸線使用審批備案和建設市場監管的技術工作。
(四)承擔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污染防治的具體工作。承擔渡口渡船安全指導監管的輔助工作。承擔水路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
(五)承擔各類船舶、海上設施和船用產品法定檢驗的具體工作,承擔監督管理輔助工作。
(六)承擔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的安全技術審核工作。協助指導全省引航工作。
(七)承擔全省水路運輸市場管理的具體工作。承擔水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技術審核工作。協助推進水路運輸結構調整和港航物流發展。
(八)承擔航道保護和養護管理的具體工作。承擔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和過船建筑物運行方案技術審核工作。協助指導航道和船閘運行管理。
(九)承擔智慧港航建設。協助推進水路交通運輸科技創新、推廣應用工作。協助推進行業綠色發展。
(十)完成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