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002482277/2024-13475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省交通運輸廳 |
組配分類: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成文日期:2024-11-26 |
中共浙江省交通運輸廳黨組關于十五屆省委第三輪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訪問次數: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省交通運輸廳黨組開展了常規巡視。2023年12月27日,省委巡視組向省交通運輸廳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始終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深刻認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正視問題,以強烈的責任擔當改正問題,堅決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工作重要論述、中央和省委政策規定及巡視整改工作要求,切實增強抓好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夯實主體責任。第一時間成立以黨組書記為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多次組織召開黨組會、專題民主生活會、動員部署會、領導小組會推進整改工作,針對7方面35個具體問題制定140條整改舉措,逐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三是強化跟蹤督導,狠抓整改落實。建立巡視整改定期報告、過程督導機制,對每一項整改任務逐一驗收、逐一銷號,確保真改實改。
在巡視整改工作中,給予黨紀處分1人次(黨內警告1人次),組織處理1人次(調離崗位1人次),誡勉2人次,教育談話4人次;建立完善制度62項。
一、關于“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打造‘世界一流強港’的要求還有差距”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強港建設推進總機制。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世界一流強港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強化牽頭抓總、統籌推進,推動設立省世界一流強港領導小組(寧波舟山港管委會)作為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常態化運行強港領導小組工作機制,下發強港建設改革重要任務清單,細化任務分解。將強港改革任務落實情況作為強港建設工程重點內容,納入省委年度綜合考核,推進強港改革重大事宜,推動強港改革任務落地。
(二)強化頂層設計,寧波舟山港一體化取得新突破。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發《關于深化世界一流強港建設改革的若干意見》,省政府召開動員部署會,全面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地實施。全力攻堅寧波舟山港總規修編,《寧波舟山港總體規劃(2035年)》獲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聯合批復。深化港政管理,強化引航省級統籌,推動寧波舟山港引航站掛牌成立。創新口岸監管,推進港口一站式服務。
(三)緊盯關鍵環節,推進強港基礎設施和集疏運體系建設。加快打造世界級集裝箱泊位群,穿山、北侖已建成千萬標箱級集裝箱泊位群,梅山1-10#集裝箱泊位已全部投運,六橫港區佛渡作業區陸域先行工程已完成立項。打造億噸級大宗散貨泊位群,馬跡山、鼠浪湖大宗散貨泊位等項目已開工建設。加快推進沿海航道錨地建設。嘉興港外海進港航道疏浚一期工程已建成。加強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北侖鐵路支線、甬金衢上高速金華城區段、錢塘江衢州段等一批項目已開工建設。
(四)提升發展能級,加快發展航運服務業。編制《浙江省航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規劃》,謀劃打造高能級航運服務集聚區。加快發展航運服務產業,編制印發2024年工作要點,部署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強化智庫支撐,世界一流強港戰略研究中心正式掛牌。編制寧波舟山國際航運中心發展藍皮書,積極與指數測評機構開展溝通交流,提高寧波舟山國際航運中心國際知名度。
二、關于“發揮交通對我省高質量發展的牽引作用不夠充分”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強化使命意識,提升戰略支撐和服務保障作用。加強交通戰略性、前瞻性、系統性研究。出臺廳年度規劃專項和重點課題清單、印發重點課題(規劃)工作方案。深入落實省委三個“一號工程”,強化“周例會、月研判、季調度”機制,打造更多交通標志性成果。建設高質量綜合立體交通網,加快綜合交通投資建設,建成一批重大項目,“四好農村路”全國現場會在紹興召開。提升山區、海島交通發展水平,提升航運服務能級、加大錨地建設保障力度。
(二)強化項目推進,破解交通綜合網絡瓶頸。將交通強省建設重大項目和“十四五”規劃實施類項目全部納入交通強省考核范圍,壓實各方責任。強化重點攻堅,一批重大項目取得突破,綜合交通投資位居華東地區首位、全國第一。強化課題研究,“十五五”時期浙江省綜合交通規劃戰略研究課題列入省“十五五”規劃重大前期研究課題計劃。
(三)深化多式聯運,推進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建設。印發《浙江省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7年)》,系統謀劃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建設總體思路和任務舉措。印發《浙江省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建設2024年工作要點》,清單化推進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建設。深化多式聯運發展,推進示范創建,印發全省第一批“四港”聯動示范縣(市、區)和示范項目創建名單。拓展聯運通道,先后開通恩施-寧波舟山港海鐵聯運線路、巢湖西-寧波舟山港大恒能源海鐵聯運光伏專列、派河站-寧波舟山港海鐵聯運班列等。
(四)深化“四港聯動”,提升國際航空貨運水平。印發《深化“四港”聯動發展推進運輸結構優化2024年工作要點》。強化信息港建設。“四港”聯動云平臺已打通浙閘通、省交通物流監測平臺、航空物流信息平臺等系統,“浙江四港聯動”功能正式上線“浙里辦”。出臺《浙江省航空口岸新開國際航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快國際航空貨運發展的意見》任務清單已納入《高水平建設民航強省 打造低空經濟發展高地的行動方案(2024-2027年)》。加快構建現代化機場網絡,嘉興長三角專業性航空貨運樞紐項目已全面開工。拓展國際航線網絡方面。全省機場國際地區貨運航線數量達45條。
(五)推動政策落實,促進物流降本增效。配合制定《浙江省物流降本增效2024年工作安排》,牽頭編制《浙江省交通物流降本提質增效行動計劃》,我省社會物流總費用和運輸費用均低于全國水平。強化物流降本減負、支持多式聯運發展、便利貨運車船通行、優化交通從業環境等方面政策支持,繼續實施高速公路通行費和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免政策,并就強港海鐵聯運、物流節點布局、國際航線開拓資金補助方案與有關部門形成會議備忘錄。
(六)激發科技創新,加快智慧交通提能升級。出臺《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促進交通科技自主創新實施辦法(試行)》,印發《關于做好綜合交通裝備首臺(套)裝備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發布第一批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建成3個省級綜合交通產業試點園區。出臺加強重點科創平臺建設的有關意見,省部級交通科創平臺數量增至10家。印發《關于縱深推進高水平交通強省戰略 全面加強“三支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2024—2027年)》,打造高水平創新型交通科技人才隊伍。加快智慧交通提能升級。依托杭紹甬智慧高速等項目,推動發布實施《智慧高速公路總體技術要求》等4項智慧高速系列省級地方標準。
(七)聚力交通惠民,助推“共同富裕”。出臺《浙江省農村公路網布局規劃編制指導意見》,指導山區26縣完成本地區布局規劃編制工作,推進農村公路+鄉村振興、區域共富、產業融合,以交旅融合線路打造帶動路衍經濟發展。落實鄉鎮通三級及以上公路項目車購稅補助資金,推動《加快山區海島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若干舉措》落地落實。
(八)做好實地幫扶,提升山區26縣交通通達指標。強化山區26縣資金補助,并對山區海島縣作權重傾斜。蹲點景寧開展專題調研和指導幫扶,指導制定《景寧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實施方案》。實施《浙江省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專項行動方案》,出臺《關于加快山區(海島)城鄉公交一體化質效提升方案的通知》,指導破解常住人口稀少的山區出行客流不穩定、班線運營成本高、財政保障壓力大等問題,城鄉公交一體化率得到提升。
(九)突出關心關愛,持續深化司機等群體暖心實事機制。組建貨車司機服務聯盟。發布政務服務、停車通行、紓困減負等首批服務清單。出臺《強化道路貨運勞動者關心關愛2024年暖心實事》,推進“司機之家”建設運營,已新建成運營13個“司機之家”。服務區夜間貨車停車位增加1600個以上。指導推動溫州、臺州完成城市綠配創建部級驗收,累計建設新能源貨車專用停車位349個。印發《浙江省小微型客車租賃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租賃合同示范文本》,進一步規范市場租賃行為,保護駕駛員的合法權益。印發《2024年浙江省交通運輸新業態出行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工作方案》,深化網約車行業數字化監管。
三、關于“對下屬單位和部門失管失察問題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擰緊管黨治黨責任鏈條。出臺《政治生態建設評估工作的實施意見》,健全廳屬單位政治生態定期動態綜合評估機制。修訂巡察工作實施辦法,科學設置全面從嚴治黨考評標準。印發實施2024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領導班子“一崗雙責”。
(二)強化對下屬單位“一把手”的監督。召開“一崗雙責”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匯報會,制定《加強廳屬單位“一把手”監督若干舉措》《“五張責任清單”》和《廳黨組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常態化開展政治生態督查指導制度》。強化廳內部審計對廳屬單位“一把手”的監督作用。
(三)強化國有資產監管。開展房屋土地、設備設施、對外投資的管理情況及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情況等實地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各單位整改落實,進一步加強對廳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四)優化處置空置資產。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專題研究相關房產、土地處置利用問題,優化調整人才公共租賃房入住標準。宣保中心專題研究空置車位公開招租等事項。省交通運輸廳開展實地監督檢查,強化資產管理。
(五)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強化建設市場信用管理,出臺《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從業主體信用評價管理細則(試行)》等相關制度。修訂廉政風險防控手冊,完成全省交通系統廉政風險評估報告。開展高速公路造價控制專項整治。
(六)切實抓好招投標管理。制定《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等相關制度。督促下屬單位健全企業投標管理制度,發布招標投標和廉潔從業重點提示,開展招投標活動廉政風險排查,完成風險清單編制,制定招投標活動禁止性規定。
(七)守牢建強意識形態陣地。印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強化廳屬院校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建設,完成半年度意識形態自查報告。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輿情日報、周報及快報制度。全面開展廳屬各單位新媒體平臺自查自糾工作。
四、關于“對‘關鍵少數’日常監管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在對個別領導干部查處的基礎上,督促領導班子召開民主生活會進行認真剖析查擺問題,集中時間整改,修復政治生態。
(二)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印發《關于堅持不懈正風肅紀,持續深化糾治“四風”的實施辦法》,加大節假日等重點時段明察暗訪力度。匯編2023年度全省交通系統違紀違法案件,組織開展“以案促治 以案促改”專題學習。
(三)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黨員干部處分執行情況“回頭看”,開展辦公用房清查。開展廉政教育月活動,綜合運用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觀看警示教育片、通報典型案例、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種方式,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
(四)強化關鍵崗位干部家屬從業監管。修訂《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處級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業范圍規定》《浙江省交通運輸廳領導干部及時報告規定》,規定廳管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禁業范圍及報告要求。
五、關于“選人用人不夠規范科學”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強化業務學習,加強自身建設。召開組工干部學習培訓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選人用人工作重要論述,系統學習選人用人等政策規定,組織業務輔導和業務交流。
(二)聚焦問題短板,做到立行立改。強化分析研判,樹立實干擔當的選人用人導向,選優配強廳屬單位領導班子,有序培養優秀年輕干部,注重使用好不同年齡段干部,加大廳機關和廳屬單位干部雙向交流力度,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交流、招錄有關規定,按規定調整相關人員。
(三)注重常態長效,健全完善制度規定。制定《關于縱深推進高水平交通強省戰略 全面加強“三支隊伍”建設的行動方案》《省交通運輸廳系統人員招錄管理辦法》,修訂《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干部交流、回避工作規定》,提升選人用人工作規范化水平。
六、關于“平安交通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出臺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1+3”工作方案,深入開展“除險保安治本攻堅提升年”活動,建立健全調度、包保、指導幫扶等工作機制,針對行業事故、極端天氣等情況發出警示、提示等22期,督促落實針對性措施70余項,強化約談督促、掛牌督辦,推動各項舉措落地落細。
(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嚴格事故源頭管控。持續推進“雙重預防”建設,已覆蓋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兩客一危”企業、50輛車及以上普貨道路運輸等重點領域企業,制訂交通建設工程領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強化重大風險隱患重點治理。出臺事故復盤工作制度,強化以案促改,嚴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特別是對工程事故開展項目管理深度調查,依法進行查處。
(三)加強重點領域監管,提升精準執法質效。強化道路運輸安全靶向治理,減少800公里以上客運班線52條,推動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推進“浙運安”向普貨領域拓展,集中開展入企檢查、動態監控、車輛技術狀況管理、路面聯合執法4項普貨領域集中整治行動。持續開展隧道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圍繞責任落實、機械化施工、工藝管控、環境提升等6方面23項工作內容開展重點治理。
(四)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綜合治理省級事故多發點段33處,維修加固危舊橋梁133座,整治提升農村公路邊坡抗災能力313處,提升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淘汰老舊內河貨船75艘,安裝客運船舶導助航設備190艘次,港口危貨智控應用覆蓋55家企業,強化水上交通領域防控。大力推進工點防護標準化,高速公路、大型國省道、重點水運工程基本實現全覆蓋,持續推進隧道施工“九臺套”迭代升級,提升施工安全防護水平。
七、關于“巡視整改存在紙面整改、邊改邊犯”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巡視、審計等監督問題整改力度不夠大的問題。第一時間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任務,對本輪巡視反饋的意見和上一輪巡視評估指出的問題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對以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梳理,逐項落實責任,明確整改舉措和完成時限,定期報送整改進展。制定《關于從嚴從實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實施意見》,建立巡視整改常態長效機制。
(二)關于水泥廠改制后固定資產管理的問題。制定水泥廠改制剝離房產處置方案,簽訂剝離資產委托管理合同,明確雙方租金分成和日常管理等權利、義務事項。加強后續監督管理,開展消防和安全生產檢查,明確整改舉措,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督導。
(三)關于下屬學校東門沿街商鋪管理的問題。已與承租方簽訂補充協議,就租金、安全管理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對相關人員依規依紀進行問責,黨內警告1人,誡勉談話1人,批評教育2人。嚴格資產監督管理,合理統籌配置使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四)關于借用人員管理的問題。嚴格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借用人員有關規定,堅持非必要不借用,清理規范借用人員,做到合法合規。修訂《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機關借用人員管理規定(試行)》,嚴格總量控制、借用條件、借用期限、審批程序,進一步規范借用人員管理。
下一步,省交通運輸廳黨組將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續抓好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以巡視整改促進交通運輸事業高質量發展。一是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來,持續擦亮最講黨性、最講政治、最講忠誠、最講擔當鮮明標識,做到總書記有號令、中央和省委有部署、交通見行動見實效。二是鞏固深化巡視整改。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持續跟蹤問效,防止回潮反彈。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仍需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作風持續推進,持續提升整改成效。三是注重成果轉化。緊扣“現代化開路先鋒”使命要求,把巡視整改與改革創新、干部隊伍建設結合起來,把巡視整改成效轉化為推進交通運輸事業高質量發展質效。四是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始終堅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縱深推進“清廉交通”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71-87809283;郵政信箱: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杭州市上城區梅花碑4號);電子郵箱123547067@qq.com。
中共浙江省交通運輸廳黨組
2024年11月26日